青岛市开展“蓝盾”执法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深化“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要求,青岛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于今年8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蓝盾”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百姓餐桌安全。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96人次,检查生产主体662家次,责令改正23起,立案38起。

本次行动,坚持集中执法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紧盯农产品生产用药高峰期、上市期等重点时节,针对农产品种植主体、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区域,聚焦农产品生产销售及投入品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畜禽养殖档案及休药期用药、畜禽屠宰检验检疫规程等重点环节进行执法检查此外,强化行刑衔接和部门协作,有效提高查处违法行为效能。

行动期间,创新利用执法快检开展定向执法抽检,全市共开展农安执法抽检232批次,执法快检598批次,有效保障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养殖屠宰场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普法宣传,对生产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92份,媒体宣传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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