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编制《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先区打造长江上游生态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编制《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先区打造长江上游生态保护示范区实施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0000元。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本项目设置一名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邀请方式及数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少三家。

三、项目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

四、采购用途:指导宜宾市打造长江上游生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何查询)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3年1116日至2023年2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宜宾市生态环境局4206办公室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未收到文件请电话反馈。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重新登记)。

报名咨询电话:0831-2100631

(四)磋商文件获取免费获取(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2410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磋商当日930分-10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宜宾市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人拒收。

十、磋商时间:2023年112410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宜宾市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官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人:老师

联系电话:0831-21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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