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东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东科发〔2019〕10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东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围绕我市“4+6”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建设,本批重点支持数字经经济、“四新”经济和医疗卫生领域的实验室。

2、优先支持已注册为独立法人、进行市场化运作、具备服务全行业能力的实验室。

3、原则上同一企业单位只能建设1家市级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1、实验室要准确定位研究类型,明确主攻方向。名称、研究方向要凝练、规范,力戒宽泛、分散。本次认定实验室主要分三个建设类别:

(1)基础研究类,侧重获取新原理、新知识、新方法,拓展人类认知自然的边界。(2)前沿技术类,重点聚焦未来技术更新换代和新兴产业发展中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引领技术,强调适度超前。(3)产业技术研究类,着重解决生产实践和产业发展相关的科学问题,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技术支撑。

2、申报单位须根据要求如实、准确提报《东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并附佐证材料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报科技主管部门审核(三甲医院报市卫生健康委)。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本次实行限额申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限报5个,其他县区(功能区)及各三甲医院、东营市职业学院、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分别限报3个。

3、申报单位须提供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企业还须提供本年度1-10月份企业研发费用统计月报B-203表(以上报表均通过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导出带水印,加盖单位公章)。

4、请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出具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市科技局科技资源配置科。联系方式:8381970。

附件:

1、东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2、2023年东营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 东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docx

附件2 2023年东营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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