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备案凭证)注销公告

2023-中医-03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下列医疗机构的《中医诊所备案证》予以注销,现将注销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地址

负责人

注销原因

1

济南市莱芜区清林中医诊所

PDY62806937011617D2182

莱芜区花园北路珍珠花园沿街楼第8号商铺

郑美玲

负责人自主申请注销。

以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凭证)经我局依法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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