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六项措施确保全市矿山企业平安度汛

自2023年4月,重庆进入汛期以来,截至10月底汛期正式结束,防汛抗旱工作进入常态化防御阶段。长达7个月的汛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全市矿山企业平安度汛。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安排部署周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汛期预警、“叫应”等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对年度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明确牵头局级领导,加强汛期矿山安全应对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值班部门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接收、研判和发布汛期预警信息并进行调度“叫应”,明确执法业务处室与值班值守部门加强联动,对落实预警信息“叫应”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执法,周密部署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加强制度设计,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制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落实矿山“叫应”机制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叫应”任务、“叫应”对象、“叫应”启动、“叫应”流程,规范落实“叫应”机制工作程序,并对落实“叫应”机制提出工作要求,确保矿山企业、区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汛期气象灾害防范,落实汛期预警信息“叫应”机制“有叫、有应、有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常持应战工作状态

对汛期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局机关每天安排1名局级领导、2名值班干部、1名值班员进行24小时带班和值班值守,执法处驻地每天安排2名监察员24小时值班值守。带班值班期间,严格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及时处置办理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事项,不得擅自脱岗、离岗,时刻保持应战状态,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紧急情况。

加强信息发布,确保预警应对提示及时

及时接收研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领导批示抄清》、应急管理部指挥中心、监测减灾司、地震地质司、国家矿山安监局值班室、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汛期工作提示提醒》《每日灾害综合风险研判》等预警信息,以及重庆市气象局《重要气象信息专报》,及时编辑发布汛期矿山安全预警信息提示,对加强防范应对工作,尤其是出现极端天气、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及时报告等提出明确要求。截至10月底,及时向31个涉矿区县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全市矿山企业负责人、矿长、总工程师、我局相关业务处室执法人员等累计发送汛期预警信息短信49次37880条,及时预警提示做好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应对工作。

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叫应”机制工作落实

局值班室制定《汛期应对强降雨天气情况调度表》,值班员每天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调度预警信息短信发布后,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企业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应对工作措施,极端天气停产(停工)撤人、受灾等情况;电话全覆盖调度核查全市576个矿山企业值班电话和相关负责人员通讯联络畅通情况;电话调度抽查了汛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点覆盖的110个矿山企业落实预警信息工作情况,确保汛期预警信息“叫应”机制落到实处。截至10月底,全市矿山企业累计对汛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作出响应486矿次,临时撤出人员469人次(不含极端天气主动停产、停工情况)。

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汛期矿山安全情况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安排,局值班室按照汛期“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预警期间报专报”的工作要求,按时按要求向国家局值班室报送汛期矿山安全及汛期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开展情况。截至10月底,向国家局值班室报送《省级局汛期有关情况统计表》96次,报送《关于应对汛期极端天气工作情况的报告》26期,及时上报反馈全市汛期矿山安全和工作情况。(统计救援中心  金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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