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市中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发布日期:2023-11-07]

关于济南市市中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5号) 和《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相关规定,将济南市市中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告。新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名单如下:

济南市市中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协会

济南市市中区蓝天救援服务中心

济南市泉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济南市新野公益服务中心

标识后的各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遵守《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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