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市《网络交易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合规指引》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目的
旨在提高网络交易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推动网络交易经营者全面知法、自觉守法。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坚持寓管理于服务,结合企业合规突出方面,宣讲合规理念,提供全面指导服务,推动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更好培育和激发网络交易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
二、文件依据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共计37部,摘取重点事项收录,指引内容也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适时动态完善。
三、征求意见情况
10月7日,已向各区县局、市局相关科室、综合执法支队征求过意见,共有6个科室提出修改及补充意见建议41条,均已采纳。
四、主要内容
(一)总目录。
《指引》共分为13部分,共149条。根据业务领域,分为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强化反垄断合规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规范价格行为、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义务、履行食品安全保障义务、履行药品安全保障义务、履行医疗器械安全保障义务、履行化妆品安全保障义务、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等。
(二)《指引》中涉及的相关概念:
1、网络交易经营者:指组织、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以及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
2、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指在网络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3、平台内经营者:指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
4、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通过上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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