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蓬莱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列和申报范围

1.中小学教师职称正高级、高级、中级全区各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机构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教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正高级、高级全区在基层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在编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

3.中职教师职称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研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教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4.实验技术职称中级、初级全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实验、教学实验、分析检测、技术鉴定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验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根据《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转发的通知》(烟教函〔2021〕79号)规定,申报相应的职称。

5.民办学校教师和公办学校非在编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申报范围参照执行,评审结果由所在学校自主使用。

二、材料呈报时间和地点

各公办中小学教师职称(正高级、高级、中级),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正高级、高级),中职教师职称(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申报材料直接通过学校报送至区教体局;其他区属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要求的申报材料,通过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报区教体局。报送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和评审政策

1.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鲁教师发〔20231号)规定的条件执行;申报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按照《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鲁教师发〔2019〕2号)规定的条件执行;申报中职教师职称按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教师发〔2019〕3号)规定的条件执行;申报实验技术职称按照《山东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鲁教师发〔2019〕4号)规定的条件执行。

2.其他有关政策按《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烟台市教育局转发鲁人社发〔2019〕26号文件开展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发〔2019〕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中小学中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教函202378)和《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称“阳光评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烟教发〔20236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援藏、援疆教师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5号)文件执行;援巫山教师职称评审按照《关于扶贫协作重庆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助等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52号)文件执行。

3.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师德为先,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各学校单位要通过个人述职、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并形成考察材料。要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课时量和教育教学实绩刚性要求,重点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岗位业绩贡献。课时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教学实绩长期较差的,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课时量应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倾向让政治过硬、业务能力精湛、教育教学质量高的教师脱颖而出。

4.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申报正高级职称含基层系列,下同的,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申报正高级职称,除需提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教学能力考核评价的试讲答辩视频(含评价等次)和2份纸质版的个人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材料、代表性成果、任教学科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议情况、近3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及学生学情分析报告(教研工作分析报告)报区教体局,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申报正高级职称的,经区教体局组织推荐后由烟台市教育局采取试讲、现场答辩、教学业绩考察等方式,统一组织申报人综合评价。

5.申报实验师职称的需提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10份)、1篇实验报告或1个实验方案。改系列申报人员还需提交《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

6.自2023年起,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不再组织评委会评审,采取考核认定方式取得。符合山东省中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认定。通过认定的,报区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发放相应职称证书。

四、报送要求

1.全区教师、实验技术职称(中小学教师初级除外)全部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各系列职称填报及报送参照《烟台市教师职称评审报名手册(2023年度)》,其中实验技术系列职称填报参照《烟台市职称评审报名手册(2023年度)》。

2.学校(单位)在职称推荐积分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1031以业绩材料公布文时间为准

3.各学校(单位)要严格规范推荐申报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发挥好职称评审在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中的激励导向作用。要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实行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职称举报电话“校校公示”制度,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核查反映的问题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单位在评议推荐参评人员时,要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包含评审表、论文论著、各类证书、课时工作量等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重点把握好职称推荐工作方案的制定,严格落实“六公开”“两公示”制度。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经查实后,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坚持申报推荐公示制度,推荐人选确定后,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公示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不得上报。从严执行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异议期公示制度,评审结果同步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2023年度中小学、基层中小学、中职和实验技术职称评审推荐相关工作,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好各项职称政策。有关评审收费标准按《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本通知未尽事宜,执行国家、省、市现行职称政策。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张旭,电话5643260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王萍,电话:5641254

 

附件:2023年度蓬莱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表

 

 

烟台市蓬莱区教育和体育局        烟台市蓬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16

 

 

 

附件

 

2023年度蓬莱区中小学中职教师、实验技术

人员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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