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局)处,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各公园:
为贯彻党中央“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给退休干部提供锻炼身体的场所,使他们“走出来,动起来,乐起来”,经研究决定继续为我市退休妇女干部办理《济南市退休妇女干部游园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游园证》的对象范围
市内六区和市直各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年龄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的退休妇女干部。
二、《游园证》的使用及要求
持《游园证》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各公园正常开放时间内游园,免购门票。如遇公园举办大型活动,需按规定购买差价门票。此证只限退休女干部本人使用,不准转借或涂改,遗失不补。
三、《游园证》的使用期限及范围
《游园证》使用期限为两年,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适用范围包括: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的天下第一泉风景区大明湖景区(含新区的稼轩祠、玉斌府、秋柳人家、秋柳诗社)、天下第一泉风景区趵突泉景区、天下第一泉风景区五龙潭景区、千佛山风景名胜区、动物园、植物园、齐鲁碑刻文化苑(以上系指公园、风景区的大门票,不含园中其他需购票的游览项目)。
四、办理《游园证》的原则和收费标准
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由单位统一办理《游园证》。每办一证单位负担100元游园费,在退休干部活动经费中列支。个人负担6元游园证的工本费。
五、办理《游园证》方法和时间要求
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将通知精神传达到退休妇女干部,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办证要求,单位收齐工本费和一张一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填写人员《花名册》,报主管局审查汇总,由主管局于11月上旬统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复核后,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审计处办证。此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游园证花名册.doc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