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口镇白家坡铅锌矿“4.17”冒顶事故调查结果对外公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请旬阳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口镇白家坡铅锌矿“4.17”冒顶事故调查结果对外公布。

一、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023年4月17日20时40分许,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公司关口镇白家坡铅锌矿(以下简称“白家坡铅锌矿”)在隐患整改过程中,365m中段运输巷道发生冒顶事故,造成两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12.7万元。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直接原因:是欠稳固的巷道顶板岩层,在两名凿岩工违章冒险撬毛等外力的作用下,导致顶板失稳冒顶。

事故间接原因:一是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对作业现场风险辨识不到位,风险管控措施未有效落实。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三是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公司“4.17”冒顶事故,是一起由于违章冒险作业引发的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对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对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向某德,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家坡铅锌矿矿长向某波;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家坡铅锌矿安全管理人员白某存;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公司主要投资人李某某等四人给予经济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公司关口镇白家坡铅锌矿予以经济处罚;

并责成对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管理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向旬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四、整改措施及建议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整改措施建议:

1.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公司停工整改,立即召开 “4.17”冒顶事故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对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依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发生事故的工矿商贸企业实施特别监管的通知》要求,对旬阳市中正矿业有限公司实施特别监管,责令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特别管理规定》,举一反三,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加快推进“四化”建设。购置撬毛机、自动铲运机等设备,降低高危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一是落实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有矿山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合法合规办矿。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切实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二是压实属地镇政府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矿山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掌握矿山生产建设状况,落实非煤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实行非煤矿山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逐矿逐库明确包保责任人,制定包保责任清单,落实包保措施。三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等手段,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综合使用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措施,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矿山安全隐患、狠抓安全防范,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目标。聚焦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企业整治攻坚、“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落实,组织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深入开展重点矿山安全检查,实施精准帮扶指导,提高监管监察执法能力水平,排查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分类处置一批矿山企业,提高矿山事故防控能力。做到隐患和问题未查清,不得复工;隐患和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得复工;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不得复工。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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