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川污防攻坚办〔2023〕51号)要求,10月29日起,盆地内大气转为静稳,气象条件进一步转差,预计会出现中度污染风险。经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立即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10月30日零时执行宜宾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务必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重点督促各排污单位严格按照宜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宜宾市应急减排清单及“一厂一策”、宜宾市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各部门、区县务必加强管控,按要求抓好大气攻坚各项工作落实。
请相关单位落实专人,于每日下午15:00前报送当日工作开展情况直至强化管控解除。
宜宾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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