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石桥真诚百货店等1072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你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报送2013—2014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你已不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等规定,我局拟对你登记的营业执照予以特殊注销,现予公示,公示期:2017年4月10日至4月24日。
公示期间,经营者或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业户辖区工商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做出不予特殊注销的决定。
附件:高新区拟特殊注销1072户个体工商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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