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公告
长江干流万州段武陵碛采区2023年砂石开采许可截至2023年10月2日到期,达到采砂许可规定的开采总量,采砂船已按规定撤出采砂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9号《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17条的规定:“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期间届满或者累计采砂量达到采砂许可证规定的采砂总量时,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或者注销采砂许可证并发布公告”以及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长江干流万州段2023年度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渝水办河〔2023〕12号)要求:“河道采砂许可证期限届满或者已达到规定的开采总量的,应督促国有平台公司停止采砂作业,由万州区水利局依法注销河道采砂电子许可证并公告。”现将长江干流万州段武陵碛采区《河道采砂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依法注销,并公告如下:
序号 | 采砂许可证编号 | 持证人 | 许可期限 | 许可开采量(万吨) | 注销单位 | 备注 |
1 | B5001012023-0010 | 重庆三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2023.8.18-2023.11.10 | 45 | 万州区水利局 |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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