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报送2023年包鸾镇农村公共照明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包鸾府函〔2023〕1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包鸾镇农村公共照明设施(项目代码2310-500230-04-01-535004)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包鸾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性质
新建
四、建设地点
包鸾场镇及12个行政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安装太阳能路灯2100盏,灯杆4-7米,基础采用C25混凝土浇筑。安装氛围灯10000米。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208.48万元,其中设备采购及安装费204.28万元,其他费用4.2万元。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统筹资金。
七、建设工期
3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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