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南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解读人:唐虎     职务:市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了多起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造成了较大人员伤亡。我区高层民用建筑规模、数量快速增长,其消防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了起底式排查,发现我区高层民用建筑普遍存在消防设施损坏率高的问题。

  二、文件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高层民用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解决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问题,自即日起2024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意见》。

  四、核心内容

  《市南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分为6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聚焦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风险隐患,切实解决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治,提升我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

第二部分:整治范围和重点。针对全区已建成投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即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4 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 米的住宅建筑)消防设施方面和日常管理方面进行重点整治。

  第三部分:整治措施。采取“一楼一策”整治、规范自主化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智能化管控、加强灭火救援准备等措施。

第四部分:任务分工。对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公安市南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职能进行分工。

第五部分:时间安排。分为动员部署(2023年8月31日前)、整治攻坚(2024年3月31日前)、核查督导(2023年12月31日前)、检查验收(2024年6月30日前)。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包括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加强督导检查。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市南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532-81851195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