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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为了有效推动我县产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咸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三原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十五条内容。主要为:明确了产业发展补助对象、产业发展补助政策落实程序、产业补助种类和标准、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产业发展资金的补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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