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贡监管分局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自住建发〔2023〕8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和省住建厅、人行省分行、金融监管局四川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等3部门<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建房发〔2023〕189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我市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自贡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贡监管分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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