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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注销第二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函》(川运函〔2023〕46号)要求,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三十二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汪英华、夏立君、胡敦舰等23人从业资格证进行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2023年10月注销从业资格证名单.xlsx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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