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主动进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公告

  一、登记对象:攀枝花市辖区内,尚未进行单位清查登记的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包括但不限于各行各业的工厂、公司、分公司、门店、商铺、餐馆、酒店和民宿经营者,以及网店店主、网红主播、网约车司机、代驾司机、外卖小哥、快递员等网络经济经营者。

  二、主动登记方式:2023年10月25日前工作日内,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含东区行政审批局)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及其委托的财务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携带营业执照和公章,主动到经营地或居住地附近的村(社区)进行登记;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不用携带、出示证照资料,直接登记即可。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到现场登记的,请致电各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普查员上门登记。

  四、单位清查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清查之机获取不正当利益,可向攀枝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812-3602146。

  六、预约登记及咨询电话:东区经普办0812-2226553;西区经普办0812-3152060;仁和区经普办0812-2905335;米易县经普办0812-8177578;盐边县经普办0812-3161738。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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