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唐粒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唐粒钧保管不善,将川(2021)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权第 0011594 号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粒钧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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