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建立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工作采购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时间
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二、竞争性磋商地点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
三、竞争性磋商主要内容
详见磋商公告。
四、第三方机构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一)简要介绍项目基本情况。
(二)现场拆封投标文件,核查投标单位资格。
(三)一对一开展磋商。
(四)投标单位开展第二次报价。
(五)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和二次报价情况以综合评分法的方式初步确定推荐中标方。
附件:委托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建立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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