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下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组织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公检环联勤联动会议。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阳大队大队长戴云龙主持会议,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城阳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办案执法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今年前三季度部门联勤联动合力打击的环境污染涉刑9起案件,其中对刘某极涉嫌暗管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典型案件进行了复盘和回顾性总结,并明确了2024年联勤联动工作计划。
随后,逐条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8月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以下简称《解释》)。与会人员结合各自职责领域重点对《解释》修订部分,包括新增加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大气应急排放通道、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超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大气污染物以及定性暗管排放有毒物质须超标等涉刑条款和情形,深入开展了讨论研究。
最后,各部门就近期打击的某涉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件进行了集体会商。
此次联席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各部门在深入学懂吃透新修订实施的《解释》的同时,就今后多部门联合办案在有效固定证据、准确适用法条、强化信息共享、规范移送程序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下一步,城阳分局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配合协作,持续深化联勤联动工作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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