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资政数发〔2023〕6号
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行政审批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2年度全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以下简称“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市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专业设置。“数智”工程专业下设8个子专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
(三)分类安排。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以下简称“中评委”)市本级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初级、中级职称和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中级职称。“中评委”受理扩权试点县(安岳县、乐至县)书面委托的“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中评委”受理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书面委托的“数智”工程技术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数中心发〔2022〕8号)有关初、中级职称评审要求执行。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对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资历、层级限制,依据其贡献和实际水平,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能力较强、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本人学历、资历、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任现职期间,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得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时。
三、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网上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职称业务归属地、上级单位名称不能填写错误,否则会影响业务办理。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三)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基本信息、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审核。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主管部门、县(区)行政审批局、人社部门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各县(区)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县(区)行政审批局、人社部门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市属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
(四)审核受理。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对各相关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受理。
(五)评审。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资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参加答辩人员
(一)非本专业学历;
(二)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
(三)中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申报人员情况要求答辩的。
五、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六、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申报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未按时间报送和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纸质资料报送时间和地址
纸质资料报送时间:2023年11月16日;报送地址:资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区401-12办公室(资阳市民服务中心A栋),联系人:周娜,袁嘉;联系电话:028-23036682。
七、监督投诉
监督电话:中共资阳市纪委资阳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28-2800082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28-26110979,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机关纪委028-23036777。
八、注意事项
(一)相关申报资格条件、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人任职资格时间、毕业时间等以证书、文件标注的时间为准。
(二)公示、确认、发文、办证。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通知各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管相关原始材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其他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申报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应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并对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各县(区)主管部门需对申报人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书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1.资阳市“数智”工程技术职称申报材料目录
2.2023年度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3.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资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3: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度资阳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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