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催告书》公告

当事人:栾培青

公民身份证号码:370205********5056

你未履行本机关于202388日作出的3702002023011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要求你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联系本机关履行缴纳罚款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联系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

本机关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548

联系电话:0532-87651233

联系人:张胜男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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