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双管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青政发〔2022〕15号),加快推进莱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基本建成满足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6%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2%以上,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3%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气象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全面融入和支撑莱西高质量发展,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持续提升,气象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二、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一)强化精密气象监测能力
按照站点平均间距不大于5公里的要求,优化和健全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在气象灾害易发区、监测站点稀少区、人口密集区以及服务需求突出区加密建设智能气象观测站,在目前基础上,增加不少于47个站点。科学加密建设交通、农业、生态、旅游、环境等领域智能气象监测站网。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依法强化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修编。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精准气象预报体系
优化气象预报业务布局,强化预报订正、产品应用、检验反馈。依托上级指导产品,建立从气象综合实况监测、短时临近、短中期、延伸期、次季节到季节的无缝隙预报服务业务。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空间分辨率达到公里级、重点区域达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逐小时、重点区域达到分钟级。完善台风、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业务,不断提高局地性、突发性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水平。(市气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精细气象服务水平
坚持需求导向,不断完善决策气象服务需求分析制度,精准靶向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围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多元化服务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动气象信息接入莱西政务网和官方主流媒体。(市气象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气象信息支撑能力
充分利用“气象云”和“数字莱西”信息化设施,推动“数字气象”接入“城市云脑”,与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实现气象数据实时共享和跨部门融合应用。推进气象网络设备和视频会议系统更新,健全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提升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市气象局牵头,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一)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
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坚持气象灾害网格化管理,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直达镇(街道)、村(社区)。不断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政府和社会联动响应机制。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课停工停产停业停运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
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强化普查成果应用。建立面向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大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不断提升气象科普供给能力,推动线上、线下气象科普阵地建设,提升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配合做好青岛市布局的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等气象探测设备建设,持续提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气象风险的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推进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强化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和快速传播覆盖能力,畅通高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推动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接入莱西市应急指挥中心。(市气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文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融媒体中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水平
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完成地面作业站点标准化升级改造和作业装备自动化改造。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加大关键农时防雹、增雨作业力度,促进粮食稳产增收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完善应对森林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专业化建设,做好作业人员岗前审查、备案与培训。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
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开展精细化、直通式气象服务,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开展果业、水产养殖业等领域气象保险指数服务。推动创建秋月梨、甜瓜等省级生态农业特色气象服务站点。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气象+”赋能行动
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打造“气象+”服务共生体,提升供水、供热、供电、交通等领域气象灾害影响预报预警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发展金融、保险和农产品期货气象服务,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一)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
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健全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和预测会商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警信息服务。(市气象局牵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
建立生态气象监测预警业务,提升森林防灭火、突发环境事件等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能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开发等气象科技支撑能力,根据政府需要,支持打造天然氧吧、气候宜居区等气候生态品牌,开展旅游气候舒适度预报服务。(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一)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研究型业务和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密切联系和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市科协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基层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将气象人才全面融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并纳入市属各类人才工程和人才培养计划,落实地方关于人才住房、医疗保健等待遇。(市气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我市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加强市气象局与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战略合作,建立市气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保障机制,协调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气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协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
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气象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加强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完善地方气象领域的制度建设。(市气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财政支持
进一步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大气象项目和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气象装备升级迭代和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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