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决策部署,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提升特殊工时审批、服务、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劳动关系和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制定《重庆市长寿区特殊工时审批管理服务优化改革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
3.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4.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05号)
5.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65号)
三、改革目标
职工权益进一步保障。特殊工时的适用范围在审批实践中得到有效规范,能够进一步体现以标准工时制度为主体、特殊工时为补充,劳动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审批办理便利度大幅提升,劳动用工得到有效指导和规范,能够有效满足企业良性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市场主体满意度和用工质量显著提高。
联合监督发挥有效作用。特殊工时监管更加全面,建立起行政监管+集体协商+职工+行业协会“四位一体”的联合监督体系,特殊工时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边试边改探索可行经验。逐步构建起严格规范、便捷高效、监督全面的特殊工时审批服务全周期管理体系,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改革成效,为特殊工时制度完善提供可复制、创新性经验。
四、主要内容
《方案(送审稿)》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工作保障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对改革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进行了阐述,重点强调改革要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为目标,突出实效,形成可行经验。第二部分“重点内容”具体描述改革举措,探索以化工新材料行业为试点,进行特殊工时岗位行业清单动态管理,并围绕审查规范化、程序精简化、服务精细化、监管无感化进行审批管理服务全生命周期系统升级。第三部分“工作保障”对责任分工、风险化解、宣传引导进行阐述,重点提出加强风险化解,科学把握时序和节奏,稳妥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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