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单位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3
第五部分 附表............................................ 5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决算表............................................................... 5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0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0
单位概况
司法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管委会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和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报送管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和管委会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管委会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管委会行政应诉案件。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
(5)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政治统领,持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一是政治上忠诚笃定。坚持“首题必政治”,以“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为抓手,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政法干警离职从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实施细则,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强化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二是能力上高标实建。加强专业技能培训、保密工作业务培训,落实“双周讲堂”、会前学法制度。开展《保障农民工支付条例》《土地管理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学习,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律素养和能力水平。开展司法所建设问题整改“六大行动”回头看,持续推进司法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公文写作能力提升等干部职工学习讨论互动,以多种形式增强政治能力、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三是纪律上常抓常严。分局负责人与办公室、司法所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到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学习《忏悔实录》真实案例,深刻认识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严重危害性,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梳理排查负责领域廉政风险点,查摆个人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推动落实整改,不断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突出标准示范,持续提升法治临空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印发了《中共资阳市临空经济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及要求。召开依法治区半年形势分析会,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开展相关领域法治研讨,协调解决法治问题。二是狠抓“关键少数”学法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狠抓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全面落实党工委委员会议、管委会主任会议会前学法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利用“临空大讲堂”“干部夜校”“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学习国、省、市依法治国会议文件精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有序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切实推动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全年累计学习法律法规28次,组织专题讲座5次。三是督促落实评价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抓好年度依法治区考核,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导指导、评估反馈的制度体系。
3.突出依法治理,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当好法律参谋,服务领导决策。落实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全年共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5件,为部门审查合同、文件等191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47人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51条,选优配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加强律师行业监管和指导。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助力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升,开展依法治区半年专项法治督察,持续加强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建设,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二是注重执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持续推进积极运行“教科书式”标准执法。持续抓好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围绕市场监管执法、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养老诈骗、违规摆摊设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办好复议应诉。加强行政复议联系,及时回应诉求,建立市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依法受理线上线下行政复议申请,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进度。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案件会议,确保复议案件的处理依法合规。今年共收到2件行政复议案件,已按程序对接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4.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资阳市外来(民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职能,助力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临空市民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在企业服务专区建立外来(民营)企业投诉服务工作站,在乡镇司法所建立2个企业投诉联络点,安排专业律师定期坐班市民服务中心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新春送法进企业”及“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走访企业16家,收集企业问卷调查表30份,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件。二是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聚焦落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积极探索司法所参与镇村法治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等新时代司法所职能,上半年司法所为当地党委政府审核合同文件1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三是发展壮大基层法治力量。印发《资阳市临空经济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现每个村(社区)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城乡基层治理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一村一特色”法治示范点创建活动,雁江镇石梯社区成功申创第一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正在申创第九批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5.突出法惠民生,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服务机构”全覆盖。在2个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级群众服务中心建立3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临江司法所设立市级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站,形成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工作中,全区147名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下沉到网格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为单位(企业)及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全力推进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印发《资阳市临空经济区2022年“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方案》《临空经济区贯彻落实〈资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意见》,联合各部门、乡镇开展《民法典》、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主题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法治宣传品30000余份,推动普法责任落地见效。三是着力开展“线上普法”。组织区镇村500余名干部参与学法考法,利用临空门户网站等政务新媒体和镇村微信群推送普法资讯、以案释法案例1000余条。
6.突出安保维稳,持续提升平安临空建设
一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建全区、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和行业型调解组织全网络,完善纠纷预警机制,围绕土地征收、物业管理、劳资关系等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紧扣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等突出领域,全面开展“矛盾纠纷三查三化三优”工作,目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48件。制发《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我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以及工作经费保障。二是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目前,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共59人,其中未成年2人,假释2人,在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182人。均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及安置帮教措施,加强电子定位巡查,强化日常学习教育,社区矫正人员未发生脱漏管现象,刑满释放人员无重新犯罪,目前共完成50批次107人的监所视频会见。邀请市局及雁江区司法局联合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半年形势分析会。三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加强与派出所、社区对接,建立特殊人群涉黑涉恶联动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对象日常监管,确保稳定可控。
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属于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计122.5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4万元万元,增长6.0%。主要变动原因是分局2022年承接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等职能职责增多,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2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58万元,占100.0%。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2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9万元,占53.2%;项目支出57.39万元,占46.8%。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5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4万元,增长6.0%。主要变动原因是分局2022年承接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等职能职责增多,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3.45万元,增长23.7%。主要变动原因是分局2022年承接职能职责增多,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项目支出增加。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9万元,占0.4%;公共安全(类)支出110.75万元,占9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5万元,占3.1%;卫生健康(类)支出3.01万元,占2.5%;住房保障(类)支出4.48万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2.58万元,完成预算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9万元、津贴补贴13.61万元、奖金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24万元、住房公积金4.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4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医疗费补助0.30万元。
公用经费1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8万元、差旅费3万元、培训费0.17万元、工会经费0.48万元、福利费0.13万元、其他交通费2.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2年,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9万元,比2021年减少0.52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文简会,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2年,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法治宣传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1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法治宣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及目的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职责的规定以及中共资阳市临空经济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空经济区贯彻落实〈资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资临法委办〔2022〕2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负责统筹全区法律宣传。
(二)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全年收到普法宣传项目资金总额1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5万元,已使用12.75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项目资金到位率100.0%,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
(三)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按照上级关于“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认真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年计划开展普法宣传10场(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3场(次),印制法治宣传产品5000余册,结合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普法工作,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加强人民群众守法、懂法以及用法意识。
(四)组织及管理
我局在项目管理上制定有相应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加以落实,有负责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专人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各自工作职能项目的申报与跟进,办公室配合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与收支使用,同时协助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调整配置财政资金,盘活部门各个项目,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绩效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普法宣传项目,评价范围包括绩效管理全过程,绩效目标设定、实施到事后评价全过程。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依据
部门绩效评价遵循真实、全面、客观原则,实事求是对部门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认真研读评价体系与标准,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了更好地做好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先是制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跟进调整,在时候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评估项目开展与预期绩效是否相符,找出发生偏离的原因并对项目进行细化研究及时纠正解决,保障部门各个项目都能按照绩效目标完成任务。
三、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认真开展评价,我局2022年度普法宣传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其中预算执行资金支付缓慢扣除1分,但综合评价等级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值,2022年度普法宣传项目已顺利实施,各项绩效目标都得以实现,全年开始普法宣传50余场(次),圆满完成了年初10场次目标任务值,发放表宣传资料20000余份,提升了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且满意度达100.0%
四、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结合2022年度我区普法工作实际,申请了普法宣传项目,经过临空经济区财政研究同意给予普法宣传工作经费保障。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我局2022年度普法宣传工作紧跟全区工作推进,全年工作开展顺利,资金保障充足,各项项目目标均得以实现。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按照事先设定绩效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普法宣传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极大提升了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根据普法宣传项目效益指标设定,我局2022年度目标是通过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紧扣工作中心,科学设立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可实现性强。二是取长补短,完善指标考核综合体系。根据往年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认真分析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从指标设置、日常考核等环节逐项深入讨论,找症结,补短板,压实责任。三是抓住工作重点,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督。按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将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缓慢、实现难度大的绩效目标进行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无。
附:2022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2022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3
完成
部门(单位)名称 | 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 |||||||||
项目 名称 | 法治宣传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12.75 | 12.75 | 100.0% | |||||||
财政拨款 | 12.75 | 12.75 | 10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算总体目标 | 预算总体目标执行结果 | 预算总体目标与预算总体目标执行结果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 | |||||||
持续开展“全民普法·一月一主题”宣传活动,纵深开展“法律七进”,做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加大我区法治建设的宣传力度和深度。 | 2022年法治宣传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法律七进”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 无偏差 | ||||||||
年度绩 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算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预算指标值执行结果(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预算指标值与预算指标值执行结果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 | ||||
项目 | 数量 指标 | 指标1: | 普法宣传活动场次≥10次 | 全年全区普法宣传活动场次合计约50次 | 无偏差 | |||||
指标2: | 法律明白人培训场次≥3次 | 全年全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共3次 | 无偏差 | |||||||
指标3: | 法治宣传手册印制发放数量≥5000册 | 法治宣传手册印制发放数量约20000册 | 无偏差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 | 法治宣传活动主题内容契合度达100.0% | 法治宣传活动主题内容契合度100.0% | 无偏差 | ||||||
指标2: | 法治宣传手册质量合格率达100.0% | 法治宣传手册质量合格率100.0% | 无偏差 | |||||||
指标3: | 法律明白人培训主题内容契合度达100.0% | 法律明白人培训主题内容契合度100.0% | 无偏差 | |||||||
时效 指标 | 指标1: | 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及时率达100.0% | 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及时率100.0% | 无偏差 | ||||||
指标2: | 法治宣传手册印制发放及时率达100.0% | 法治宣传手册印制发放及时率100.0% | 无偏差 | |||||||
成本 指标 | 指标1: | 法律明白人培训成本预算数≤30000元 | 法律明白人培训合计支出约30000元 | 无偏差 | ||||||
指标2: | 法治宣传手册印制成本≤30000元 | 印制法治宣传手册合计支出80000元 | 2021年印制法治宣传手册合计支出50000.00元,2022年成本未超出预算。 | |||||||
指标2: | 法治宣传活动成本预算数≤20000元 | 法治宣传活动合计支出约20000元 | 无偏差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法律明白人培训知晓率≥90.0% | 法律明白人培训知晓率≥90.0% | 无偏差 | ||||||
指标2: | 法治宣传内容社会知晓率≥90.0% | 法治宣传内容社会知晓率≥90.0% | 无偏差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法治宣传对象满意度≥98.0% | 法治宣传对象满意度≥98.0% | 无偏差 | |||||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社区矫正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立项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2〔402〕号)和《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财政厅全面推荐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对矫正对象进行走访,每月一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10小时、集中劳动10小时;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0;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1.0%。
(三)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的委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适用前调查评估;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四)项目资金情况
2022年预算社区矫正工作经费6.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8万元,已使用6.88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项目资金到位率100.0%,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下达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项目实施小组,分工合作,责任到人。明确了社区矫正经费的开支范围,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包括: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费,社区矫正执行变更案件办理费,档案文书费,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处置费,组织集中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活动所发生的资料费、场地费等。二是社区矫正设备费,包括: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费,音像设备、通讯网络设备购置费用,档案管理设备费,其它业务装备购置费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的经济性
严格控制社区矫正工作成本开支,严格在预算内执行开支。
(二)项目的效益性
通过深入开展社区矫正,稳定了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矫正工作,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项目的有效性
扎实构筑社区矫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
(四)项目的可持续性
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五)项目的社会效益
为建设“平安临空”营造良好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紧扣工作中心,科学设立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可实现性强。二是取长补短,完善指标考核综合体系。根据往年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认真分析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从指标设置、日常考核等环节逐项深入讨论,找症结,补短板,压实责任。三是抓住工作重点,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督。按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将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缓慢、实现难度大的绩效目标进行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无。
附:2022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2022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3
完成
部门(单位)名称 | 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 |||||||||
项目 名称 | 社区矫正经费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6.88 | 6.88 | 100.0% | |||||||
财政拨款 | 6.88 | 6.88 | 10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算总体目标 | 预算总体目标执行结果 | 预算总体目标与预算总体目标执行结果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 | |||||||
紧盯社区矫正职能职责,建立监管机制,扎实开展矫正防控工作,继续抓好严格规范执法,做实日常监管。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质效。狠抓部门配合,提高工作质效。 | 2022年社区矫正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及时接收我区矫正人员,按时走访矫正人员,全年无脱管漏管。 | 无偏差 | ||||||||
年度绩 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算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预算指标值执行结果(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预算指标值与预算指标值执行结果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 | ||||
项目 | 数量 指标 | 指标1: | 矫正人员数量≥80人 | 2022年底在矫人员数量共59人 | 矫正人员根据法院判决人数为准,数据每月有变动 | |||||
指标2: | 矫正小组数量≥80个 | 2022年底在矫小组数量共59人 | 矫正小组根据在矫人数而定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 | 走访矫正人员覆盖率达100.0% | 走访矫正人员覆盖率100.0% | 无偏差 | ||||||
指标2: | 矫正人员应纳尽纳率达100.0% | 矫正人员应纳尽纳率100.0% | 无偏差 | |||||||
指标3: | 矫正小组应建尽建率达100.0% | 矫正小组应建尽建率100.0% | 无偏差 | |||||||
时效 指标 | 指标1: | 纳入社区矫正及时率达100.0% | 纳入社区矫正及时率100.0% | 无偏差 | ||||||
成本 指标 | 指标1: | 走访矫正人员成本预算≤40000元 | 走访矫正人员合计支出约30000元 | 无偏差 | ||||||
指标2: | 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成本预算≤40000元 | 社区矫正工作工作合计支出约39000元 | 无偏差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运转率达100.0% | 社区矫正工作正常运转率100.0% | 无偏差 | ||||||
指标2: | 走访产生差旅补助应发尽发率达100.0% | 走访产生差旅补助应发尽发率100.0% | 无偏差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社会对社区矫正管理满意度≥90.0% | 社会对社区矫正管理满意度达100.0% | 无偏差 | |||||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人民调解)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认真落实我区2022年人民调解工作服务项目任务,实现普及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及相关办理流程。强化人民调解基础建
设,做好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监督与管理,为辖区居民和企业提供
人民调解服务,有重要促进作用。
1.立项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资阳市临空经济区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试行)》(资临空发〔2022〕47号),我局负责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
2.项目资金情况
区司法局本级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年度预算2.09万元,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万元,已使用2.09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项目资金到位率100.0%,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
3.主要内容
举办人民调解宣传活动,普及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及相关办理流程。强化人民调解基础建设,做好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监督与管理,为辖区居民和企业提供人民调解服务。
4.实施情况
管理、指导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举办人民调解宣传活动,年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
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
治建设制度。
2.阶段性目标:强化人民调解基础建设,丰富调解组织形
式,推广加强宣传工作,增强人民调解调处力度,全力确保
社会和谐稳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的
资金使用效益,对资金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客观”的原则,采用资料审查及实地核查的方式,确认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年度绩效评估,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项目使辖区居民享受人民调解工作服务的便利性进一步提高,普及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及相关办理流程。强化人民调解基础建设,做好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监督与管理,为辖区居民和企业提供人民调解服务。在项目最后阶段通过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质量进行调研评价,最终得出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产出、效益、满意度3项指标,总分100分,根据各项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自评得分合计10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必要性分析合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申报立项,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预算编制时制定了可行的绩效评分方案,但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等方面与实际建设情况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在绩效目标及预算编制科学性自评时进行了扣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为认真落实我区2022年人民调解工作项目任务,强化人民调解基础建设,丰富调解组织形式,推广加强宣传工作,增强人民调解调处力度,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举办人民调解宣传活动,普及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及相关办理流程。强化人民调解基础建设,做好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监督与管理,为辖区居民和企业提供人民调解服务。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有序合理
为严控资金支出的规范性,我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审计法等文件制定了预算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在2022年资金活动中,我局根据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要求严格执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处理规范、账目记账清晰、支出依据合规、相关凭证材料齐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的现象,做到账实相符、账据相符、账证核对、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2.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我单位在制定预算编制方案时,着力突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多方面参考各项资料,包括2021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2年工作计划等,能够科学合理安排项目预算资金规模。并且在预算申报中,将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作为重点,按时编制并报送绩效目标,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2年我局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项目预算大部分都是下拨款项,对这些项目经费综合考量,纳入部门预算大盘管理,加强对经费收款单位的监管,督促项目经费按进度合理使用。
七、有关建议
无。
附:2022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2022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 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 |||||||||
项目 名称 | 人民调解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2.09 | 2.09 | 100.0% | |||||||
财政拨款 | 2.09 | 2.09 | 10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算总体目标 | 预算总体目标执行结果 | 预算总体目标与预算总体目标执行结果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 | |||||||
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指导全区人民调解业务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 2022年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指导全区人民调解业务和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 无偏差 | ||||||||
年度绩 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算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预算指标值执行结果(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预算指标值与预算指标值执行结果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 | ||||
项目 完成 | 数量 指标 | 指标1: | 人民调解员数量≥105人 | 全区人民调解员共113人 | 无偏差 | |||||
指标2: | 人民调解委员会数量31个 | 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31个 | 无偏差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 | 纠纷化解对象准确率达100.0% | 纠纷化解对象准确率100.0% | 无偏差 | ||||||
时效 指标 | 指标1: | 纠纷化解及时率达100.0% | 纠纷化解及时率100.0% | 无偏差 | ||||||
成本 指标 | 指标1: | 人民调解成本控制数≤50000元 | 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合计支出约20000元 | 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于7月正式印发,个案补贴延期至2022年初执行。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人民调解管理机制健全性好 | 人民调解管理机制健全 | 无偏差 | ||||||
指标2: | 纠纷调解应调尽调率达100.0% | 纠纷调解应调尽调率100.0% | 无偏差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人民调解对象满意度达100.0% | 接受法律援助对象满意度达100.0% | 无偏差 | |||||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阵地建设及队伍建设)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司法分局及基层司法所阵地建设、党组织建设及队伍建设,更加有序地推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司法业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稳定基层社会秩序。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阵地建设及队伍建设完圆满成年初目标任务,雁江、临江司法所均成功创建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基层司法所完善了规范化外观标识及内务规范,加强了专业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司法业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稳定基层社会秩序。
(三)项目资金情况
区司法局本级的阵地建设及队伍建设工作经费,年度预算3.7万元,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万元,已使用3.7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项目资金到位率100.0%,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在项目管理上制定有相应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加以落实,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各自工作职能项目的申报与跟进,办公室配合好各股室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与收支使用,同时协助各职能股室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调整配置财政资金,盘活部门各个项目,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绩效评价对象为本部门全部项目,评价范围包括绩效管理全过程,绩效目标设定、实施到事后评价全过程。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依据
部门绩效评价遵循真实、全面、客观原则,实事求是对部门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认真研读评价体系与标准,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了更好地做好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先是制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跟进调整,在时候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评估项目开展与预期绩效是否相符,找出发生偏离的原因并对项目进行细化研究及时纠正解决,保障部门各个项目都能按照绩效目标完成任务。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认真开展评价,我局2022年度基层司法业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综合评价等级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值,2022年度基层司法业务项目已顺利实施,各项绩效目标都得以实现,雁江、临江司法所均成功创建市级枫桥式司法所,验收满意度满意度达10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结合2022年度基层办司法业务工作实际,申请了阵地建设及队伍建设业务项目,项目过程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与要求,我局先是对基层司法业务项目进行了事先研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申请了该项目,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调整跟进,顺利完成了2022年度基层司法业务项目工作的实施。通过提升基层司法所硬件水平与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提升人群群众法律知晓率,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全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氛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紧扣工作中心,科学设立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可实现性强。二是取长补短,完善指标考核综合体系。根据往年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认真分析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从指标设置、日常考核等环节逐项深入讨论,找症结,补短板,压实责任。三是抓住工作重点,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督。按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将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缓慢、实现难度大的绩效目标进行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该项目在绩效管理上暂未发现问题。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2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2022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 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 |||||||||
项目 名称 | 阵地建设及队伍建设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3.7 | 3.7 | 100.0% | |||||||
财政拨款 | 3.7 | 3.7 | 10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算总体目标 | 预算总体目标执行结果 | 预算总体目标与预算总体目标执行结果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 | |||||||
建设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外观标识及内务规范,打造规范化司法行政专业队伍,加强干部日常培训考核,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打造专业法治队伍。 | 2022年阵地建设及队伍建设完圆满成年初目标任务,雁江、临江司法所均成功创建市级枫桥式司法所。 | 各项工作目标执行到位,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是雁江、临江司法所安装的远程视频会见系统未在2022年底前支付,已结转至2023年支付。 | ||||||||
年度绩 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算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预算指标值执行结果(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预算指标值与预算指标值执行结果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 | ||||
项目 完成 | 数量 指标 | 指标1: | 规范化司法所打造数量2个 | 全区规范化司法所共2个 | 无偏差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 | 司法所规范化达标率≥95.0% | 司法所规范化达标率100.0% | 无偏差 | ||||||
时效 指标 | 指标1: | 规范化司法所打造及时性优 | 规范化司法所打造及时性优 | 无偏差 | ||||||
成本 指标 | 指标1: | 规范化司法所打造成本≤25000.00元/个 | 规范化司法所打造成本约18500.00元/个 | 无偏差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司法所投入使用率达100.0% | 司法所投入使用率达100.0% | 无偏差 | ||||||
指标2: | 规范化司法所完备率达100.0% | 规范化司法所完备率达100.0% | 无偏差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验收满意度满意度达100.0% | 验收满意度满意度达100.0% | 无偏差 | |||||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公共法律服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结合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职能职责,在全区范围内按照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诉讼代理(辩护)、非诉讼法律服务,公证、鉴定服务等方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市民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职能职责,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主动帮助困难弱势群体解决法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计划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法治宣传2场,接受法律咨询200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案卷质量合格率要大于96.0%,受援对象满意度要高于98.0%。
(三)项目资金情况
区司法局本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年度预算1.88万元,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万元,已使用1.88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项目资金到位率100.0%,项目资金执行率100.0%。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局在项目管理上制定有相应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加以落实,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专人根据职能职责负责项目的申报与跟进,办公室配合做好项目资金管理与收支使用,同时协助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调整配置财政资金,盘活部门各个项目,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绩效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法律援助项目,评价范围包括绩效管理全过程,绩效目标设定、实施到事后评价全过程。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依据
部门绩效评价遵循真实、全面、客观原则,实事求是对部门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认真研读评价体系与标准,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了更好地做好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先是制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跟进调整,在时候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评估项目开展与预期绩效是否相符,找出发生偏离的原因并对项目进行细化研究及时纠正解决,保障部门各个项目都能按照绩效目标完成任务。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认真开展评价,我局2022年度法律援助项目自评得分99分,综合评价等级结果为优,扣1分是因为经市区研究后确定临空本级无法承接法律援助,临空法律援助案件由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法律援助案件数值表未完成。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值,2022年度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已顺利实施,各项绩效目标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法治宣传3场,接受法律咨询267件(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案卷质量合格率达到98.0%,受援对象满意度10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结合2022年度工作实际,申请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根据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效益指标设定,通过积极开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困难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维权意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紧扣工作中心,科学设立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可实现性强。二是取长补短,完善指标考核综合体系。根据往年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认真分析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从指标设置、日常考核等环节逐项深入讨论,找症结,补短板,压实责任。三是抓住工作重点,加强绩效目标运行监督。按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将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缓慢、实现难度大的绩效目标进行规范和监督,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该项目在绩效管理上暂未发现问题。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2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
2022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 资阳市司法局临空经济区分局 | |||||||||
项目 名称 | 公共法律服务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项目 | 预算数 | 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合计 | 1.88 | 1.88 | 100.0% | |||||||
财政拨款 | 1.88 | 1.88 | 10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算总体目标 | 预算总体目标执行结果 | 预算总体目标与预算总体目标执行结果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 | |||||||
按照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诉讼代理(辩护)、非诉讼法律服务,公证、鉴定服务等方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市民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 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按照年初工作计划,为全区提供法律咨询、非诉讼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市民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 无偏差 | ||||||||
年度绩 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算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预算指标值执行结果(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预算指标值与预算指标值执行结果偏差情况及原因分析 | ||||
项目 完成 | 数量 指标 | 指标1: | 法治宣传活动数≥2次 | 全年法治宣传活动共3次 | 无偏差 | |||||
指标2: | 接受法律咨询数≥200次 | 全年接受法律咨询数共267次 | 无偏差 | |||||||
指标3: | 法律援助接件数≥20件 | 全年法律援助接件数共7件 | 经市区研究后确定临空本级无法承接法律援助,临空法律援助案件由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完成。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 | 法律援助对象准确率达100.0% | 法律援助对象准确率100.0% | 无偏差 | ||||||
指标2: | 法律咨询服务对象准确率达100.0% | 法律咨询服务对象准确率100.0% | 无偏差 | |||||||
时效 指标 | 指标1: | 接受咨询答复及时率达100.0% | 接受咨询答复及时率100.0% | 无偏差 | ||||||
指标2: | 法律援助受理及时率达100.0% | 法律援助受理及时率100.0% | 无偏差 | |||||||
成本 指标 | 指标1: |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成本控制数≤20000元 |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合计支出约4500元 | 经市区研究后确定临空本级无法承接法律援助,临空法律援助案件由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完成。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法律援助受理应受尽受率达100.0% | 法律援助受理应受尽受率100% | 无偏差 |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接受法律援助对象满意度≥98.0% | 接受法律援助对象满意度达100.0% | 无偏差 |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2: | 接受法律咨询对象满意度≥98.0% | 接受法律咨询对象满意度达100.0% | 无偏差 | ||||||
附表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