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重庆永安信雨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变更登记的公告
经查实,重庆永安信雨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变更登记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属于提供虚假登记材料取得合伙人变更登记之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当事人于2015年9月1日取得的合伙人变更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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