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局组织开展《意见》专题宣讲

为准确理解、深刻把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政策要求,提高矿山安全监察效能,推动重庆非煤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10月8日上午,重庆局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意见》专题宣讲会。矿山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二级调研员唐仁学同志主讲了相关内容,全局监察干部、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会。

会上,主讲人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和5个方面的重大意义进行了阐释,并结合重庆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和矿山安全国家监察职能职责,对《意见》关于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强化组织实施等7个方面24条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洪光指出,《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局上下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学习贯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努力把《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

杨洪光强调,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为引领,奋力书写矿山安全发展新篇章。一是要在深化学习领悟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加深对《意见》精神实质、丰富内涵、政策要求的理解和把握,自觉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在强化宣传发动上下功夫,通过举办“矿山安全百家讲坛”、专题培训班、深入一线宣讲等多种形式,推动《意见》进政府、进部门、进矿山、进班组;三是要在推动落地落实上下功夫,制定出台我局贯彻落实《意见》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锚定重点目标逐项细化时间表、任务书和操作手册,切实发挥好国家监察的示范引领和督促推动作用。(监察处  唐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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