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前环境的热门话题,温室气体一直吸引大家的眼球,从相关试点工作的布局和开展,到各地温室气体监测站的建设、相关的标准体系建设及仪器配备(招中标)等都在逐步推进。
按照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将聚焦区域、城市和重点行业三个层面,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区域层面,基于现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背景站及地基遥感站,结合卫星遥感手段,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开展区域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天地一体监测、典型区域土地利用年度变化监测和生态系统固碳监测;城市层面,综合考虑城市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人口规模、区域分布等因素,选取唐山、太原、上海、杭州、盘锦、南通等16个城市,分基础试点、综合试点和海洋试点三类,开展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试点;重点行业层面,选择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和废弃物处理五类重点行业,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宝武、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光大环境等11个集团公司开展温室气体试点监测。
2023年5月份,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通过初步组建网络,从无到有建设碳监测网络,截至发布会我国已经实现重点行业、城市、区域三个试点层面全覆盖, 5个试点行业共建成93台在线监测设备;建成63个高精度、95个中精度城市监测站点,有序实施国家空气背景站点升级改造。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就碳监测问题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启动碳监测评估第二阶段试点工作,重点是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扩大行业试点范围。稳步扩大火电、钢铁等行业试点,逐步增加参试企业,提升试点工作代表性。二是深化技术体系构建。进一步完善碳监测技术指南和标准规范,为开展碳排放监测、碳通量监测、环境浓度监测打下更扎实基础。三是强化监测法精准支撑。加快突破流量监测等碳监测关键技术,提升利用监测数据校核核算数据的科学性。
2023年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就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等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2021年以来,组织浙江、重庆等9个省(区、市)聚焦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6个重点行业共548个建设项目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并取得了初步成果;指导试点地区制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评技术指南10项,包括综合性指南4项,钢铁、煤化工等重点行业技术指南6项。同时在试点地区结合行业特色,提出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参数和评价基准。
据悉,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深化温室气体排放环评试点,落实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要求,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逐步扩大试点的范围和类型,探索将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纳入试点,加强关键技术研究,整合各地试点研究成果,完善相关政策和技术体系,推动加强法治保障,夯实温室气体排放环评基础。
为了进一步探索当前我国大气监测技术与应用研究进展,仪器信息网将于2023年10月11日-13日组织召开“第四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其中就“温室气体”话题专门开始了为期1天的主题论坛,邀请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中国气象科学研究、国家计量院 、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多个单位的嘉宾,就碳监测网络建设、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工作进展、检测技术、计量体系等多方面的话题进行分享,点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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