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园区培育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青科创委字〔2021〕2号)《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科规〔2021〕15号)《青岛市科教产融合园区建设方案(2021—2023年)》(青政办字〔2021〕21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我市科技园区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在市科技计划体系中继续支持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现征集2024年园区培育计划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符合高新区主导产业领域。项目应符合青岛高新区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1+2+1”现代产业体系。

(二)突出问题导向。项目需求要将解决制约我区主导产业领域关键技术难题和产业瓶颈作为主攻方向,同时要注重产业、基地、项目、人才、平台的统筹。

(三)注重创新发展。项目需求要强化产业培育,重点围绕企业创新需求,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产业化。

一是项目牵头单位需为高新区主园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每个项目指南建议须完整填写申报指南内容,研究内容应突出技术先进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考核指标中技术和产品指标应精准且可量化考核,同时应提出课题知识产权、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

二是每个项目市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财政支持资金占比不超过50%。对于当前承担高企上市培育库在库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不受该在研项目限制,可继续申报园区培育计划。

三、其他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10月7日(周六)12:00前将《2024年度园区培育计划项目指南建议》(附件),盖章PDF版及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kjfwb66966790@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涉密材料严禁在系统填报或互联网流转,如涉及务必通过涉密计算机刻录光盘或打印纸质版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部(高新区创业大厦A座1710室)。

附件:2024年度园区培育计划项目指南建议

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闫琪  于蒙琦           82020767)

附件:申报指南编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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