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社领域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枣庄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用人单位于2023年9月20日前准备报送相关检查材料,为方便用人单位参检,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书面报送材料的方式。

二、检查范围

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参检用人单位(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内容:(详见各单位抽查检查记录单)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3.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5.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对不休假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双随机检查承诺书、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职工花名册及书面劳动合同;

4.全体职工2023年1月份至今的财务凭证(包括工资凭证和社保缴费证明);

5.全体职工2023年1月份至今的考勤明细表、工资明细发放表(年休假检查需提供近两年内的资料)。

四、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结果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并作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存在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人:胡永果   联系电话:5852512

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用人单位名单.zip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7曰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