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乙方)于2023年9月26日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人民政府(简称“大姚县政府”,甲方)签订《大姚抽水蓄能电站、新型储能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框架协议》(简称“本协议”)。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合作内容
1.大姚抽水蓄能项目站址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境内,是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五五”重点实施项目,初拟规划装机规模120万千瓦。甲乙双方坚持依法依规,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动大姚抽水蓄能项目调整成为国家“十四五”重点核准开工建设项目。
2.甲方同意将大姚抽水蓄能项目交由乙方投资开发。甲方通过合法合规方式保护抽水蓄能资源,确保大姚抽水蓄能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初拟规划装机规模。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及建设工作,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3.乙方尽快确定大姚抽水蓄能项目选址,推动项目调规。项目调规后,按规划投产时序要求,以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开展电站勘测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乙方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新成立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
(三)协议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条款
1.甲方支持乙方在甲方所辖区域内作为主要新型储能投资主体投资建设新型储能项目。甲方积极组织所辖区域内已建、在建新能源项目优先租赁乙方投资建设的新型储能项目容量,价格满足新型储能项目投资回报率。
2.乙方根据甲方所辖区域新能源发展情况,在满足新型储能项目全容量租赁且满足投资回报率的情况下,分批投资建设新型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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