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财政局开展2023年度全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是国家财政部部署的“财政监督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严肃崂山区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不断提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国企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贯彻《意见》要求,结合区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安排,区财政局精心组织开展了今年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整个监督检查工作8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前结束。对被检查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基本原则确定,共抽取12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检查中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国有企业检查中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主责部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协调联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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