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为贯彻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号),为助力浙江省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废水处理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处理,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处理管理指南——废水碳源综合利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标准中提到工作要求,开展废水碳源综合利用工作时,主要包括相关技术内容分析和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工作路线参见附录A。其中:
——技术内容分析主要包括:需求分析、可行性评估、风险评估、确定协商约定以及设施设备新增改造等内容;
——部门管理要求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协商备案、日常监测监管以及环境台账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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