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便函〔2023〕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同意向济南金丰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发放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同意向北检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附件:
1. 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名单(第十二批)
2. 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名单(第十二批)
附件下载:
1. 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名单(第十二批).docx
2. 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名单(第十二批).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4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