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名单(第十二批)的通知

鲁科便函〔2023〕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同意向济南金丰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发放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同意向北检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附件:

1. 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名单(第十二批)

2. 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名单(第十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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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名单(第十二批).docx

2. 2023年山东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名单(第十二批).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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