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铭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李伟(372******078)的劳动能力鉴定,已作出鉴定结论:伤残情况符合八级53条、十级12条;伤残等级为捌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因通过邮递等送达方式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日劳鉴〔2023〕1218号《初次鉴定结论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日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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