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台市林枫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加工“史青林”牌羊肉串案
2023年5月10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林枫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许可加工“史青林”牌羊肉串,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招远市绿源水厂生产无生产日期的包装饮用水案
2023年5月18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招远市绿源水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无生产日期的包装饮用水,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招远瀛泉饭庄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5月11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招远瀛泉饭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采购洗浴用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供货者的主体登记证明、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招远市三地形象发型设计室使用过期化妆品案
2023年5月22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招远市三地形象发型设计室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过期化妆品(染发膏),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招远市韩之品日用品店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未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6月5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招远市韩之品日用品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销售无中文标签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烟台美人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未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3年6月5日,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烟台美人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销售无中文标签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立案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法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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