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沙湾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乐山市沙湾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编制背景

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我国建设“无废城市”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2022年乐山市入选“十四五”时期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提出了以“无废嘉州·清洁双遗”为引领,加快推进固体废物领域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幸福美丽嘉州的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无废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采用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专题交流、专家评审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乐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乐山市沙湾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和目标,结合沙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建设指标、固体废物现状及主要问题、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沙湾区“无废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全面推进以实现“沫若故里·无废钢城”为总目标,建成一批以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为代表的绿色示范项目,绿色低碳清洁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力争“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第二部分为建设指标。依据《乐山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乐府发〔2022〕22号),构建沙湾区“无废城市”建设,明确了指标内容。

第三部分为固体废物现状及主要问题。回顾和分析了沙湾区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现状,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四部分为主要任务。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五个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循环利用;二是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三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四是强化源头减量,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五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能力建设,全面防控环境风险;六是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系统保障能力;七是巩固建设试点成果,推广试点经验模式。

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督考核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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