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山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和监督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的行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和相关农业法律法规,我厅起草了《山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dnyzcfg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济南市十亩园东街7号608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51789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922日。

附件:1.山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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