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2年4月,淄博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城市,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结合周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依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发〔2022〕17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到2025年,建立协同高效的城市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工业绿色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全量利用,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管控,主导产业实现循环化发展,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治理的“无废周村”新模式初步建成。

四、重要举措

周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及附件,其中主要任务8项分别是:1.强化顶层设计引领,构建“无废城市”环境体系;2.加快工业绿色升级,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水平;3.推进农业循环经济,提升农业源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4.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回收利用;5.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促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6.强化危险废物过程监管,全面防控环境污染风险。7.加强四大体系建设,有效提升综合保障能力;8.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附件《周村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表》共计设置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最终处置、保障能力、群众获得感等5个方面的一级指标、47项三级指标

五、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

解读科室:固废与生态环境科

解读人:苏本泽

系电话:0533-619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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