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鸿安物流有限公司网上催告公告

先行支付催告书公告

寿社险工先催告字【2023】第019号

寿光鸿安物流有限公司:

本中心于2023年7月10日收到李爱桂提交的你单位工伤职工刘守春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85020元,丧葬补助金3269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84800元,共计1002514元,现已受理。因你单位无法联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方公告送达《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你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应承担工伤职工刘守春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现通知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的工伤待遇,若你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我中心将按规定先行支付,同时会依法向你单位追偿相关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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