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翻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转发<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妇女工委办公室、总工会、工商联,各功能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发展)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翻印给你们,供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或与未成年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指导用人单位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照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总工会    日照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37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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