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新城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西安市新城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依据国家、省、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新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新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十三五”期间,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为目标,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健康发展,各项规划目标如期完成。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残疾人居民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7%以上,康复救助项目累计救助20888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100%。积极构建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中央电大西安残疾人学院累计招收我区学生37名。残疾人托养服务发展迅速,共有集中托养机构1家、阳光家园5家,集中托养服务78人,日间照料服务372人,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1500人。扶持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52家次,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43人次。生活条件和社会环境明显改善,255户残疾人家庭获得无障碍改造服务。开通“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及时并入“12345”市民热线,有效解决了残疾人的合理诉求。
新城区“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任务全面完成,为新城区“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仍是一个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心帮助的群体。残疾人事业面临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仍然总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不充分,残疾人的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三是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整体水平还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明显差距,一定数量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我们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仍需不懈努力。“十四五”时期,新城区将继续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弱有所扶的原则立场,着力完善残疾人长效帮扶机制,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着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坚持依法依规,推动残疾人基本权益全面落实,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巩固基层残联组织改革成果,鼓励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市前列,努力为幸福新城建设作出贡献。
1.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3.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广泛和深入,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4.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残疾人长效帮扶机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定期了解在册低保对象家庭生活情况,对于其中符合分类施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增发分类施保,实现在册低保对象中重度残疾人的分类施保100%全覆盖。
2.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能力。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服务资源,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将残疾人服务纳入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服务,实现街道有机构、社区有服务。
3.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逐步扩展到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逐步扩大到有护理需求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全面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水平,实现100%覆盖,补贴资金按月发放。实施“两项补贴”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开放等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审批权下放后的社会救助审批工作,坚持精准救助、应保尽保、边缘从宽的原则,落实生活困难残疾人“单人保”“刚性扣减”的救助政策。
4.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为16~59周岁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年度托养照护服务不低于400人次。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5.加强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落实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逐步健全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同户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救助政策。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应急方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政策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二)提高康复服务供给质量
1.加强残疾综合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防康并举原则,实施残疾综合预防行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残疾综合预防体系。加强孕期保健,做好早期筛查。强化防盲治盲、防聋治聋,慢性病致残干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老年人和儿童意外伤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提高治理干预能力。加强“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宣传,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2.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等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强化残疾人心理健康关爱,实现残疾人“身心同步”康复目标。
3.实施精准化康复服务行动。 持续推进“互联网+康复服务”,继续推进西安市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导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5年,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4.规范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继续实施少年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保障残疾少年儿童享有基本康复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学校开展康复服务,构建“医疗+康复+教育”深度融合服务体系。
5.提高辅助器具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办法,强化适配政策保障。加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建设,深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残疾人康复器具科技服务创新,开展“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评估适配服务体验。推动“辅助器具进社区”活动,实现辅具评估“适配有爱、行动无碍”。
6.加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将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等培养培训内容。
(三)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机制
1.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比例达到规定要求。开发残疾人工作岗位,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扶持,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实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
2.稳定发展集中就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给予资金扶持。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扶持政策,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改善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群体的就业状况。扶持发展盲人按摩行业,规范盲人按摩机构发展。
3.扶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通过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多种方式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持续实施残疾人就业援助项目。为创业残疾人提供一次性扶持资金。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增加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加大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按照“一生一策”进行重点帮扶,持续落实实习见习实训补贴。
4.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选取适合各类残疾人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工作室,带动更多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加强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单位之间的衔接,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多种途径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培训需求。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5.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重视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培训,为用人单位和残疾人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服务。引导、鼓励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精准化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及用人单位给予补贴。开展残疾人职业人才交流、残疾人就业产品展示、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展示等就业服务。积极扶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就业创业,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确保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6.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对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环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其平等待遇。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四)提升残疾人素质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扩大11个投入使用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辐射面,服务周边学校随班就读学生,实现共享发展。在现有5所融合幼儿园的基础上,加大建设力度,让特殊儿童融入幼儿整体,一起享有公平且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按照《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提高残疾学生就业能力。继续实施困难家庭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奖励措施。
2.精准施教,确保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定期摸底,入户调查、建档,科学评估,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等方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建立适龄特殊儿童数据共享、动态跟踪机制,提升残疾学生教育教学有效性。
3.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在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开展自行助学等形式,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补助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将特殊教育教师纳入骨干教师培养范围,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对特殊教育教师给予倾斜,落实特殊教育教职工特教津贴。
4.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建设。将残疾人公共文化需求纳入总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开辟便于残疾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场所,配备文化服务设施,改善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环境。支持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和团体建设,办好“残疾人文化周”“无障碍观影”等活动。持续实施文化助残“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工程。举办全区残疾人文艺汇演,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艺术创作,挖掘更多优秀节目和作品参加各项比赛。
5.支持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深入实施残疾人文化体育提升行动,鼓励开展各类“残健融合”群众体育活动,增设适合残疾人的健身点和健身设施,推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进社区、进家庭。推进残疾人体育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的培养,落实残疾人体育贡献奖励。
(五)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布局。深化无障碍“进家庭、进社区、进景区”。新建项目基本实现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公共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纵深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继续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确保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2.优化残疾人无障碍服务能力。继续推进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圈、市场、公共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无障碍服务大提升。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提供语音或文字提示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加强手语翻译员培训,普及特殊教育、托养等残疾人集中机构和相关行业系统人员的手语培训。在区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及阅读设备。
3.积极培育无障碍文化。倡导扶老助残的人道主义精神,开展无障碍理念和知识普及、宣传,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活动,促进无障碍理念培育。动员社会各界、媒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无障碍环境监督。
(六)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
1.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争取区人大、区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保障残疾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力度。将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构建法律救助工作站、信访服务、网上信访和热线服务“四位一体”的残疾人维权网络,实现线上线下互补联动,为残疾人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3.营造扶残助残浓厚社会氛围。将残疾人事业宣传纳入全区宣传工作大局,汇聚宣传、共青团、文化等部门工作合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在全国助残日、全国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精心组织助残活动,深入开展残疾人典型和政策宣传。
(七)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建设
1.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着力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的群团组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把残疾人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强化街道残联建设,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
2.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重建尚平路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继续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
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壮大残疾人工作力量,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与人才储备,强化工作人员岗位培训,提升在岗服务能力。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机构学术交流,形成定期互动交流学习制度,提升服务机构整体人才素质。鼓励支持机构特教老师、康复治疗师等参加各种业务培训。
(八)创新服务方式方法
1.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加强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业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服务评价。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为残疾人提供供需对路的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
2.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规模、放大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支持在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登记、褒扬激励等制度,深入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
3.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推动5G等新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将各类助残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供支撑。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调查统计,加强残疾人数据深度分析,健全数据辅助决策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实现残疾人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科技助残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服务机制,适应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模式,提升基层人员利用新技术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将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制定的指标和项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区政府残工委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能,及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对规划和重点助残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铺路搭桥。
(二)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巩固区、街道、社区三级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将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部署。建立健全行风监督机制,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树立残疾人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保障和发展投入,按照支出标准和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监督,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附件:专栏1:“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专栏2:残疾预防重点任务
专栏3: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任务
专栏4:残疾人康复服务重点任务
专栏5:残疾人就业创业重点任务
专栏6:残疾人特殊教育重点任务
专栏7:残疾人文化体育重点任务
专栏8:残疾人权益保障重点任务
专栏9:残疾人事业支持保障重点任务
专栏1:“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 | 98.37 | ≥98.5 | 预期性 |
2.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率(%) | 96.86 | ≥97 | 预期性 |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6.残疾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预期性 |
7.残疾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6 | >96 | 预期性 |
8.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人数(年人次) | 300 | 300 | 预期性 |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人数(年人次) | 80 | 90 | 预期性 |
10.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85 | 90 | 约束性 |
11.有需求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 90 | 约束性 |
12.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7 | 98 | 预期性 |
13.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 | 80 | 95 | 预期性 |
专栏2:残疾预防重点任务 |
1.开展残疾人专门节日宣传活动。每年定期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孤独症日、残疾预防日等残疾人专门节日宣传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2.开展长期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预防意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益广告等传播媒介,面向儿童、青少年、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点人群,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倡导健康行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3.开展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卫生健康、残联、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实现儿童残疾早发现、早诊断、早救助,形成筛查、诊断、干预、救助有效衔接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4.开展疾病致残防控行动。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 5.开展工作场所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致残人员保障能力。 |
专栏3: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任务 |
1.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低保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纳入低保范围的已就业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减退帮扶。 2.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补贴资金按月发放。实施两项补贴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3.落实残疾评定补贴。每年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服务。 4.健全残疾人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一户多残、失能残疾人和无稳定就业残疾人家庭的贫困监测预警,对于返贫和新致贫残疾人及时给予帮扶。 5.开展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社区残疾人协会开展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活动,及时发现报告残疾人面临的困难并协助解决。 6.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为16~59周岁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年度托养照护服务不低于400人次。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地区新建集中照护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7.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受困、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残疾人,所在社区或民政部门及时向被监护残疾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 8.开展残疾人就业增收项目。扶持一批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助残基地,帮扶困难残疾人就近就便发展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稳定增加家庭收入。 |
专栏4:残疾人康复服务重点任务 |
1.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完善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建档、签约工作机制,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到2025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 2.开展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项目。确保有一所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机构,健全完善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管理政策,强化管理,促进机构规范化建设。 3.强化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继续推进西安市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 4.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逐步提升辅助器具的标准和种类,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90%。 5.加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将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等培养培训内容。 |
专栏5:残疾人就业创业重点任务 |
1.落实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每年至少扶持5名残疾人创业。 2.落实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对超过单位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每年至少扶持1家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 3.落实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奖励。对残疾人职工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在25%以上(含25%),且残疾人职工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用人单位给予资金扶持。 4.落实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对符合条件为残疾人创业孵化提供场地、创业培训、创业实训、项目开发等多项服务和创业指导的经济实体,给予资金扶持。每年至少扶持2家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 5.推进党政机关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普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到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区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6.落实残疾学生实习见习实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在实习见习实训期间给予补贴。 7.实施盲人按摩扶持项目。对视力残疾人开办盲人按摩服务机构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8.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帮助80名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接受培训的残疾人掌握1~2门实用技术,提升残疾人技能水平,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创业。 |
专栏6:残疾人特殊教育重点任务 |
1.开展残疾学生教育资助项目。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对困难残疾学生或困难残疾人子女就读中专、大专和本科的,分别给予相应的资助。 2.开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示范项目。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在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设盲生高中部、聋生高中部。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职业院校联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改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3.开展“自行助学”项目。进一步提高对困难家庭中的残疾儿童少年及残疾人子女的资助标准,扩大资助范围至学前教育、普通高中。 4.开展远程残疾人学历教育。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积极开展残疾人免费远程教育招生工作。 5.开展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自闭症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6.开展特殊教育学校提升项目。到2025年,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 7.开展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8.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项目。师范类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师范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推动特殊教育教师的定向培养。鼓励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
专栏7:残疾人文化体育重点任务 |
1.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项目。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项目。 2.开展残健融合文化服务活动,积极创建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点。 3.开展盲人聋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剧等产品和服务。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区),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 4.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增强残疾人体育健身意识,在拓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服务新项目的同时,注重完善保护现有残疾人体育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残联支持,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创建残疾人自强康复健身示范点,参加残疾人康复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全民体育健身活动。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 5.参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积极向国家、省、市残联推荐残疾人题材优秀新闻作品和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参加评选,推动全区残疾人新闻事业发展。 |
专栏8:残疾人权益保障重点任务 |
1.开展普法宣传。制定残疾人事业“八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每年开展残疾人普法宣传活动。 2.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区、街法律援助机构将残疾人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范围,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质量。 3.推进道路交通无障碍化。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4.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化。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5.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继续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每年对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6.推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化。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无障碍。到2023年,区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基本达到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 7.推动公共信息无障碍化。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提示装置。 |
专栏9:残疾人事业支持保障重点任务 |
1.开展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区尚平路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重建。 2.巩固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推动党建引领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广泛吸纳残疾人及亲友、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小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参加,促进社区扶残助残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实施“互联网+”科技助残行动。深化应用西安市“互联网+”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逐步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上受理—协同办理—监督评价”的新型服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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