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溪县白鹤乡工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广水许可决〔2023〕32号)

苍溪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苍溪县“十四五”1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请示》(苍水〔2022〕197号)及《苍溪县白鹤乡工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对设计单位修改、补充、完善后的《报告》进行了复核,形成《<苍溪县白鹤乡工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查意见》(附件),认为该《报告》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你局应督促项目法人加快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22101号)要求,严格落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制度,认真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安全管理,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工程验收管理;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本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与安全监督由你局负责。

 

附件:《苍溪县白鹤乡工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广元市水利局

                            2023630

 

 

 


附件

 

苍溪县白鹤乡工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广元市水利局于2022年11月30日在广元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苍溪县白鹤乡工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现场复核和书面审查。参加审查会的有苍溪县水利局、苍溪县防汛抗旱减灾事务中心(项目业主)、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和水库管理单位等。会上与会代表听取了勘察设计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审,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根据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报告》(报批稿),经专家审阅后,形成主要意见如下:

一、工程整治的必要性

工农水库位于苍溪县白鹤乡柳池村境内,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供水等综合效益的小(二)型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69km2,总库容17.35万m3,兴利库容8.7万m3设计灌面620亩。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组成。大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11.1m,坝顶轴线长134.31m,坝顶宽4~8m,坝顶高程561.6~562m;溢洪道位于大坝左坝端,为开敞式实用堰,堰顶高程559.55m,堰顶宽8m,边墙和底板均为砼浇筑,全长178.62m;放水设施位于水库右岸,为杠杆闸门底孔取水,取水高程为552.24m放水孔直径为0.25m,涵管结构为浆砌条石结构,为直墙半圆拱型,长70m,宽60cm,直墙高70cm,拱高37cm。设计最大放水流量0.39m3/s。

该水库于1973年建成,运行50余年,目前病害严重。主要为:水库防洪能力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溢洪道底板冲刷严重,边墙高度不满足防洪标准要求;放水卧管渗漏严重。该水库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为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水库正常运行,工程效益充分发挥,对工农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整治十分必要。

二、水文

(一)设计洪水

采取《四川省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的推理公式方法,推求工农水库设计洪水可行。同意工农水库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47.5m3/s,洪水总量42.69万m32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72.0m3/s,洪水总量85.62万m3;以及设计、校核洪水过程线。

(二)调洪演算

本次整治工农水库正常蓄水位保持高程559.55m不变。同意工农水库从正常蓄水位高程559.55m起调。20年一遇设计洪水最大下泄流量39.8m3/s,设计洪水位561.28m;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最大下泄流量62.5m3/s,校核洪水位561.89m。

(三)坝顶高程复核

根据部颁《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20,按设计、校核两种工况复核计算工农水库坝顶高程可行。现状坝顶高程561.60m,低于校核洪水位(高程561.89m)0.29m,且不满足高于设计洪水位(高程561.28m)0.5m的要求,现状无防浪墙,低于计算坝顶高程最大值(高程562.66m1.06m,水库防洪能力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通过坝顶加高、新建防浪墙等综合措施整治,整治后坝顶高程为561.90m,高于校核洪水位(高程561.89m),且满足高于设计洪水位(高程561.28m)0.5m的要求,防浪墙顶高程562.90m,高于计算坝顶高程最大值562.66m0.24m整治后水库防洪能力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三、地质

(一)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对应的基本烈度为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

(二)坝体填筑土为粉质黏土,填土质量均匀性较好,压实度满足规范技术要求;坝体土为弱等透水层,渗透系数满足规范技术要求,但坝段坝体属中等透水层,坝体现状中左坝段存在渗。

(三)坝基具有一定的抗剪强度、承载能力及抗变形性能,不存在抗滑稳定、渗漏、渗透稳定及不均匀沉陷等问题。

(四)左右坝肩岩体中无不利的软弱结构面分布,坝肩抗滑稳定性好。

溢洪边墙和底板均置于白垩系下统汉阳铺组砂岩上;溢洪道底板及边墙为,底板部分破损

)放水设施基础置于白垩系下统汉阳铺组砂岩上,由于卧管老化,目前存在漏水现象

四、安全鉴定

工农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结论。

五、工程整治设计

(一)工程等级与标准

工农水库为Ⅴ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和次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

(二)水工建筑物

1.大坝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大坝整治设计。

1)上游坝坡拆除原上游坝坡齿墙和六棱块护坡,在高程556.55m重建40×60cm(B×H)C25砼齿墙,齿墙以上至坝顶铺设5cm厚的M5砂浆垫层,再采用M7.5砂浆砌筑8cm厚的预制六棱块护坡垂直坝轴线方向间隔10mC25砼纵向分隔梁,断面尺寸均为20×30cm(B×H)

2)坝顶:清表后采用粘土平整坝顶至高程561.60m,铺设10cm厚砂砾石垫层,面层采用C30砼浇筑20cm厚;上游侧“L”型C30钢筋砼防浪墙,净高1m、20cm,底宽105cm;下游侧设C25砼路肩,断面尺寸30×40cmB×H路肩上间距2m设净高40cm警示桩。整治后坝顶高程561.90m,防浪墙顶高程562.90m,坝顶宽4.0m,坝长134.31m。

3)下游坝坡:对下游坝坡破损框格梁进行维修;坝体与两侧坝肩接触处新建C25排水,净尺寸30×30cmB×H),边墙厚20cm,底板厚10cm

4散渗治理:左坝与溢洪道接触处高程593.Om处渗漏点,采取在散渗处开挖“人”字形排水沟的方法,在沟中填筑碎石成暗沟式,将坡面渗水排至坝脚排水沟。

5)基本同意大坝白蚁综合防治设计。

2.溢洪道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溢洪道整治设计对溢洪道全段底板及边墙破损部位进行修复,尾水段增加边墙和底板

1)进口段:(溢0+000.000+005.16m)宽度为11.23m,边墙为砼结构,净高0~2m,对进口段底板及边墙破损部位采用C25进行修复

2)控制段:(溢0+005.16~0+010.93m)宽度为8m,边墙为C25砼,净高2m,对控制段底板及边墙破损部位采用C25进行修复

3)泄槽段:(0+019.500+070.11m)净宽6.5~8m,边墙植入?25插筋,采用C25加高至1.2m,顶宽30cm

4)消力池:(0+070.110+076.57m新建,池长6.47m,宽6m;边墙高2m,边墙顶宽30cm,采用C25浇筑;底板采用C30钢筋砼浇筑厚度40cm

5)尾水渠段:(0+076.570+178.62m)净宽6.5m;边墙C25砼现浇重力式挡墙结构,净高1.5m,顶宽30cm;底板厚30cm采用C25浇筑

3.放水设施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放水设施整治设计拆除现有卧管及消力井,在原址重建消力池,沿坝坡新建卧管。

1)卧管:在死水位552.24m至高程561.90m新建C30钢筋砼卧管,净空为40×40cm(B×H),壁厚30cm,放水孔径20cm,共20级,级差50cm,采用橡胶孔塞;卧管旁设梯步,梯带上设水标尺。

2)消力井:在高程549.66m处修建2×1.9×2.1(L×B×H)的C30钢筋砼消力井,壁厚30cm,底部设置10cm厚砂砾石垫层;消力池与原涵管连接。

4.观测设施

同意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 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 四川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技术指南>的通知》(川水函〔2022〕178 号)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改造水库水位标尺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

5.附属设施

1)同意整治防汛抢险道路62.61m,对原路基进行平整拓宽至4.0m,路基20cm厚碎石垫层路面净宽3.5m,采用20cm厚C30浇筑路面,外侧设30×40cmC25砼路肩;内侧设C25排水沟,断面尺寸25×30cm,边墙厚30cm

2)同意新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50m2,采用砖混结构,其外观风貌与周边建筑风貌一致,内部结构需满足防汛值班及防汛物资堆放要求。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导流

枯水期施工,并通过现有放水设施放水至死水位,卧管施工采用临时围堰的导流方案基本可行,围堰填筑按枯水期5年一遇洪水标准设置。建设过程中应及时监测库水位变化,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

(二)工程施工

《报告》中确定的整治工程施工方案原则可行,配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基本满足工程需要。

(三)施工布置

对外及场内交通、工厂设施和施工场地规划布置基本可行。

(四)施工进度计划

原则同意工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工6个月。

七、工程管理

(一)工农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期由项目法人负责,除险加固完工验收后应及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运行期由苍溪县白鹤乡人民政府负责管护。现有管理人员,基本满足工程运行管理需要。工程运行管理及管护范围划分明确,能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二)汛期严格执行汛限水位运行调度,工程整治未完成前汛期实行空库度汛。

(三)请你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由苍溪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履行质量安全监督职责。

八、工程占地及拆迁

同意工程永久、临时占地及占地补偿方案。

九、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一)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基本可行,预测结果较符合实际。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合理,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应完善相关手续,落实具体措施。

(二)环境保护

环境现状分析及环境预测内容全面,预测结果基本可信。环境保护措施设计较完善,实施后可减缓或消除工程整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整治工程是可行的。应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报备手续。

十、水库“清水工程”

同意“清水工程”设计,严禁肥水养殖。严格执行《广元市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水库水域执行地表水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十一、概算

同意概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及引用的规程规范;同意概算编制采用的定额,人工工时单价,电、风、水单价,各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格。本工程算总投资为169.1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30.5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55万元,独立费用21.07万元,基本预备费12.33万元水土保持费1.50万元,环境保护费1.20万元

十二、经济评价

《报告》中经济评价方法符合规范规定。工程整治后,可消除水库病害,保护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十三、项目管理建议

建议苍溪县水利局、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把项目管理程序关,切实抓好项目实施过程管控,严格实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四制”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施工队伍。同时,要严格把控施工节点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做好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及时组织开展完工验收、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