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日人社函〔202335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商圈楼宇、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督导。各区县要加强对两类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建立重点任务落实清单和进度台账,确保12月底前完成八项重点任务,实现两类调解组织整体效能的提升。

 二、定期调度。各区县要全面统计两类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和协商化解争议情况,留存调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等备查,相关统计报表按季度上报市局。

 三、做好宣传。各区县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带动两类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切实维护新经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


 联系人:滕桂青   电话:8866020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82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日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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