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单位的通报

为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对前期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单位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培训、考核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逐台设备明确负责安全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我单位将依法处理,并将处罚情况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件:1.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名单

2.责令改正通知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未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东营元泰智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呼伦贝尔华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3东营市城投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东营市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山东雅生活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7东营富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东营博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东营市万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东营市德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责令改正通知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附件2:责令改正通知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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