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采购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的公告

关于比选采购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的公告


攀枝花市、眉山市、乐山市、雅安市、凉山州、泸州市、宜宾市等7市(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拟公开比选采购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兹邀请相关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

攀枝花市、眉山市、乐山市、雅安市、凉山州、泸州市、宜宾市等7市(州)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二、采购内容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川环执法函〔2022〕9号)文件精神,采购攀枝花市、眉山市、乐山市、雅安市、凉山州、泸州市、宜宾市等7市(州)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一)资金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2〕47号)文件。

(二)采购预算。攀枝花市7.4万元、眉山市9万元、乐山市12万元、雅安市5.72万元、凉山州9.16万元、泸州市5.23万元、宜宾市12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四、采购方式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联合采购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与服务平台项目监理服务的通知》要求,采取“集中分签”的方式进行联合采购。

五、比选采购地点

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泰隆大厦东楼802室。

六、比选采购时间

2023年8月9日,上午9点。

七、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比选申请单位具备履行合同的必需产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八、资格审查

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选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九、提交资料的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参与本次项目比选的单位将上述资料文件加盖鲜章密封好后邮寄给比选人。提交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881800前;提交地点为: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泰隆大厦东楼80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提交资料的内容要求

(一)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报价清单》;

(四)比选相关资料(详见比选方案)。

十一、比选方法

比选人将在要求的资料提交时间截止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综合评分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二、联系方式

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泰隆大厦东楼806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12-335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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