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确定2023年4月起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依据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泸州、绵阳等12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方案的批复》(川人社函〔2023〕625号)精神,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明确2023年4月起失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
从2023年4月起,巴中市失业保险费月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为3750元(按2022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076元的5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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