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2023年度非DRG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指标的通知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宜宾市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宜医保办〔2023〕14号)和《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控制指标的通知》(宜医保办〔2023〕54号)文件精神,2023年非DRG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指标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非DRG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2022年实际发生数不做增减,2023年非DRG职工医保基金按照2022年实际发生数增长15%。

经市医保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非DRG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指标下达你们(附件1)。务必于2023年7月26日前,将2023年非DRG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指标月度分配计划报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保统筹科。

联系人:黄睿;联系电话8209215。

附件:2023年度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非DRG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指标(精神病)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

2023年度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非DRG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指标(精神病)

单位:万元

医疗机构名称

职工

居民

2023年总额基数

2023年总额控制指标

2023年总额基数

2023年总额控制指标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宜宾市康复医院)

1273

1464

6809

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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